“我老婆跑了,我现在申请撤销我和她的婚姻登记。”去年10月,老孙通过户籍查询,发现自己的妻子“查无此人”,自己生活10多年的老婆余某的身份证信息、姓名等均是造假的。
事后,老孙将民政局起诉至法院。近日,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申请婚姻登记撤销案。
法官表示,国家虽然赋予民政部门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满足结婚条件的权力,但实际上对于身份证的真假,当事人是否在外地登记结婚,碍于技术条件,民政部门很难查明。而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,将会为今后子女的户籍登记、夫妻双方离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其中最关键是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对婚姻大事更加慎重,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。